2012年武汉大学社会学在职博士报名学位申请: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和武汉大学学位申请有关规定,符合博士申请条件者,进入论文撰写和答辩程序(论文答辩费根据有关规定另行收取),答辩通过的,由武汉大学授予法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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