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大学在职医学博士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报考医学科学(理学)学位研究生:
(1)、已获硕士学位者;
(2)、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包括本校及外校)中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推荐免试直博生。
3、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除上述第一条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生,或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七年制毕业生;且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获得医学科学硕士学位报考者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并取得合格成绩;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的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具有医师资格证书;
(4)、在职人员报考须是本人工作单位为三甲医院。
4.具有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除具备报考条件第1条以外,还须具备:
(1)、修完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全部学位必修课(以医学部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并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所从事专业相近,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录取为博士生当年的9月1日);
(3)、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两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年龄不超过45岁(1966年9月1日后出生)。
7.两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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