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3考博报名规则安排
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政法实际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统考博士生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大陆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硕士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不提交则取消录取资格;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硕士生(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在办理准考证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鼓励具有多元知识背景的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但考生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背景。报考法学各专业博士研究生,其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选择报考法学跨学科导师的考生,其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须为法学或所报导师指定的一个专业(报考说明见网站公告)。报考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本科专业或硕士专业须与交叉学科之一相同(报考说明见网站公告)。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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