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工商管理在职博士问答入学安排是什么:
北京师范大学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06]3号文件)的精神,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高级专业人才,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决定举办工商管理在职博士研究生班。
一、培养目标:
系统掌握并基本精通管理专业知识和综合领导科学,提高学员开拓创新的管理能力;把握中外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前景,增强学员宏观分析及战略决策能力;启迪发展思路,优化管理模式,激发创新意识;全面提升中高层管理者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的领导管理水平,培养具有从事相关领域理论研究和实际管理工作能力的高级人才。
二、专业课程讲授:课程均采用专题授课形式,由北京师范大学等著名高校知名专家和博导主讲。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或硕士研究生课程研修班学历,如长期从事管理工作的国家干部、企业董事长、副总经理以上等高层决策者及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者。对有突出贡献或获得重大奖励的特殊人才、大型企业的高级管理者,经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入学条件。具有EMBA、MBA等管理专业教育背景者优先录取。面向全国,资格审查,控制名额,免试入学,择优录取。
四、学制、授课地点、开学时间:
学制:1.5-2年。第一学年集中授课,每两个月连续四天讲授两门课程。第二学年调研与专题讨论并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撰写论文。
授课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主楼经管学院多媒体教室。
五、颁发证书:
学员修完博士生主要课程并成绩合格,在博士生导师指导下完成与博士生学位论文水平相当的毕业论文并通过本院组织的博士生毕业论文评审,由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颁发工商管理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力证书。符合在职申请博士学位条件者可申请经济学博士学位。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的主要条件和要求请见《北师大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