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山东大学在职博士应满足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在职申请/攻读硕士学位人员未获得硕士学位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毕业论文答辩决议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进修过硕士阶段主干课程5门以上且成绩合格,并在相应的科研领域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按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科研方面具体条件为:
(1)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内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至少10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5篇发表于国家级学术刊物;独立出版过高水平的学术专著一部,并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第一作者)或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2)自然科学领域的考生,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至少8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4篇被SCI、EI收录,且作为主持人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第一作者获得过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
3、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并须至少加试硕士生主干课程3门(含政治理论)。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专家推荐书于复试时提交。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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