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深厚、擅长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分析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能力强的理论实践复合型人才与教育教学人才。
二、招生方式:
2021年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在职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为6名。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按照“计划专用、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将在学校和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实践相关工作的优秀骨干人才;
(三)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四)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培养计划中要求的上课时间;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有4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六)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撰写过重要的调研报告或公开发表的论文;
(七)取得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就本人政治素养、学术能力、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全面鉴定,以及作为优秀骨干人才的推荐意见;
(八)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九)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我校规定;
(十)报考类别为定向。
(十一)英语水平一般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新TOEFL≥90分;IELTS≥6.0分;参加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曾就读英语专业、获英语专业本科或硕士学位;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英语水平考试成绩≥50分。
四、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点选“管理信息系统登录”中的“考生登录—博士考生登录”页面进行报名。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备注栏注明“在职攻读”。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4月20日,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操作。报名费(250元)在网上报名时支付,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二)提交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应将所有报考材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寄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寄送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老法学楼(陈瑞球楼旁)A512,马克思主义学院。
提交材料内容如下:
1、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从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下载打印);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境外获得的学位在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同时,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须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
5、个人陈述(无固定格式,重点突出已取得的工作时间绩效及经验、成果)
6、推荐表(相关模板请在该通知附件中下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公章);
7、获奖证书复印件;
8、在学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含已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学术性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背的复印件,专著提交著作的封面、前言(或序言)及后记的复印件);
9、两封推荐信(系统自动发送推荐信);
10、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1份;
11、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12、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特别提示:考生在寄送提交的报名材料信封上须注明“2021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字样,并注明本人的姓名。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务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考核、录取或入学资格。(三)资格审核考生递交申请材料后,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校参加综合考核复试。
五、考核复试:
(一)考核时间、安排及地点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另行公布(届时请关注马克思主义学院网站中的相关内容)。2、考核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3、考核方式:学院组织考核复试包含以下3部分:(1) 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以笔试(按一级学科命题)为主。(2)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知识背景、科研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综合能力等。(3) 导师(组)评价:满分100分,导师(组)对考生研究计划、科研潜质及专业知识、心理状况进行考察判断。考核不合格者(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导师(组)评价任意一项低于60分)不予录取。在考核阶段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
(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关注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六、拟录取程序:
马克思主义学院对考生的考核成绩及考核记录进行审查,并结合招生计划,以及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录取。录取时考生、工作单位、培养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的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报名申请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制、毕业及就业:
(一)学制四年。(二)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三)录取考生按照研究生院的培养要求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在通过课程考试,达到学术成果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录取考生毕业后按协议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八、其他:
a考生采取在校集中学习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考生须保证博士学习阶段培养计划中要求的上课学习时间。b考生人事档案、户籍不迁入我校。c由于考生与服务单位因报考、学习时间等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d在招收2021年博士研究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和学校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上办法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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