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的首届法学博士后科研成果奖颁奖典礼在京举行。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孙佑海在致辞中说,首届法学博士后科研成果奖是一个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奖项。参加评选的人员涵盖了全国范围内的法学博士后,成果覆盖了法学多学科的优秀著作,在评奖的程序上遵循了公开、透明、合理的原则和制度,评审委员来自各学科领域知名的专家学者。“法学博士后科研成果奖”的设立对繁荣和推动中国法学领域的研究来有着重要作用,可以鼓励和支持全国法学博士后创作出对中国法治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精品力作。
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秘书长胡滨在致辞中介绍了中国社会科学院以及法学所在博士后培养方面的整体情况。他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作为首批设站单位,无论是在博士后的培养规模还是在博士后的培养质量方面都位居全国前列。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在全国性的博士后评估工作中连续被评为优秀博士后流动站,已经举办四届全国性的法学博士后论坛,出版了四本法学博士后论文集。希望法学所在法学博士后的培养等方面更上一步台阶,继续做出更大的业绩。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研究员李林主持典礼,他说,此次“法学博士后科研成果奖”的评选,第一次系统地梳理和展示了法学博士后制度成立20周年以来的优秀成果。他希望博士后群体以评奖活动为契机,抓住机遇、深入研究,为“四个强所”服务,为繁荣法学事业做出贡献。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站流动站站长、研究员李明德介绍,首届法学博士后科研成果奖设著作类奖项和论文类奖项。著作类奖项包括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论文类奖项则有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共23人获得奖项。截至2012年11月30日,共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全国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博士后70余人参与评选,收到38部专著、36本论文、两篇研究报告。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独立培养以及同其他单位共同培养的博士后参与评选的人数比例占总人数的约40%左右,外单位参选的博士后人数比例则约为60%多。参评的成果涵盖了法学类的所有分支学科,并且多是核心刊物发表的论文以及知名出版社发行的专著。在评奖程序上,设立科研成果奖评奖委员会、确立专家回避制度、成果打分制度、匿名投票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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